大马哈鱼
Oncorhynchus keta
绥芬河下游(东宁段)大马哈鱼综合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
2023010521C
项目类型
笃行计划项目(机构类)
项目申请资金总额
199346.40 元
项目计划配套总额
1900.00 元
质兰实际资助总额
199062.01 元
项目实际配套总额
1000.00 元
项目执行周期
2023-04 至 2024-09(第3年)
结项通过时间
2024-12-30
是否予以连续资助
项目执行机构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教育学会(负责人:高瑞睿)
受益生态系统类型
河流
保护议题
濒危/关键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
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
推动社区参与保护
涉及省份及自治区
黑龙江
项目摘要
大马哈鱼是我国北方地区典型、珍稀的冷水性鱼类,是河流生态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和伞护种,现仅在绥芬河东宁段水域、图们江支流密江河发现有大马哈鱼洄游产卵。2021年初,马苏大马哈鱼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1年洄游型不足10尾,2021年新发现陆封型马苏,种群数量不明,普通大马哈鱼洄游数量在1500-2000尾左右,均处于亟待保护状态。绥芬河东宁段已建有国家级大麻哈鱼、滩头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但两个保护地均没有管理团队。目标:为提升绥芬河下游水域大马哈鱼保护管理力度,提高大马哈鱼种群数量,团队计划在三年内,推动设立大马哈鱼禁渔期(2022年已实现)、增强执法力度、提升保护成效。方法:通过生态环境监测为禁渔期设置、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志愿者团队,监督举报,普法宣传等为禁渔期执法落地提供支持;通过发掘和动员,鼓励渔民参与巡护、监测、增殖放流、宣传等保护工作中,发展本土保护力量。期待成果:公众知法能够自觉参与监督举报;举报均能得到执法部门回应,执法部门定期执法;禁渔期渔民参与巡护,绥芬河下游7公里河道内无非法捕鱼网和船只存在;大马哈鱼分布和数量稳中有增。
资助理由
项目评估委员会同意对该项目继续予以资助,并认为项目在第二个执行年内取得了如下重要成果和社会影响:

在过去多年提交提案、保护建议和开展利益相关方工作的基础之上,借助国家大的环境政策的支持,项目团队成功参与推动了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在2022年发布了长期有效的绥芬河十月禁渔期的通告,并在当年的禁渔期内,通过在河边多处布置条幅、发放禁渔海报、公示举报电话、组织志愿者巡河、举报非法捕鱼设网及非法买卖,协助当地渔政、公安部门和边防部队加强了执法,推动了禁渔期政策的落地。此外,团队还抓住了本地渔民期望持续开展大马哈鱼增值放流的需求,获得了渔民的信任与支持,培养了至少7位核心志愿者,并从渔民那里获得了许多与大马哈鱼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的本土知识与信息。团队还通过开展2021和2022年秋季及2022年春夏季的鱼类资源调查、2022年的水位和水质持续监测,进一步掌握了绥芬河在不同时间段和河流段的水质和渔业资源状况,确定了主要的威胁因子,并根据团队的自身情况制定了初步的全年河流监测方案。

在第三个执行年中,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对鱼类资源及威胁因子的监测方法,并撬动当地渔民参与其中,从而制定出一个能对突发性威胁进行预警、对鱼类资源及威胁变化趋势进行长期跟踪的河流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方案出来。团队还将组建一个以渔民为主体的巡护队,在禁渔期协助执法,并宣传动员更多当地居民参与,从而实现下游核心区7公里内河段内无非法捕鱼及7公里外至一道坝的河段内无拦河捕鱼的目标。团队还将尝试推动建立一个由民间组织牵头、多方参与的绥芬河大马哈鱼增殖放流合作机制,让增殖放流活动能持续进行下去。最终,项目还将通过召开保护研讨会,总结过去三个执行年的工作成果,与各方共同制定出未来三年的绥芬河大马哈鱼保护行动计划。
项目成果
项目评估委员会同意对该项目继续予以资助,并认为项目在第一轮执行中取得了如下重要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2019至2025年期间,在东宁的绥芬河流域,项目团队通过开展不同年份、季节和河段的鱼类资源、水环境、浮游生物、饵料和人为干扰的调查或监测,访谈社区、渔民和增殖放流站等关键利益相关方,以及开展市场非法贸易的调查,已基本掌握了干流和主要支流中大马哈鱼和马苏大马哈鱼的洄游历史和现状、产卵场的历史和现状、河流及鱼类产卵场现在所面临的主要威胁等信息。调查结果发现,绥芬河干流曾是大马哈鱼和其他洄游鱼类的重要产卵场,历史上的采砂活动,已造成河床底质和两岸植被均被大面积破坏。虽然2018年起已停止挖沙,但天然的鱼类产卵场已遭受严重破坏。干流在边境点上游40公里处的水电站未修建鱼道、未在运营中考虑鱼类的生态需水量,阻碍了大马哈鱼和其他鱼类洄游至上游产卵,成为该段河流生态系统和各种洄游鱼类最大的威胁之一。项目估计,2023年之前当地政府每年开展的大马哈鱼增殖放流和渔政执法,使得每年洄游至绥芬河东宁段干流产卵的大马哈鱼数量维持在1000-1500尾左右,其中半数以上为多年来人工增殖放流后长大回来的个体;2021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马苏大马哈鱼,每年洄游至绥芬河干流的数量则已不足50尾。调查结果还显示,干流中可作为鱼类饵料的有机质较少、季节性洄游的其他鱼类资源总体较少,主要为鱥、蛇鮈、鳑鲏、泥鳅等小型成鱼以及滩头鱼、鲤、鲫、翘嘴(鲌)等鲤科鱼类,且滩头鱼这种重要经济鱼类的洄游数量仍在逐年减少。当地渔民为追求经济利益而过度捕捞是大马哈鱼为代表的鱼类所面临的另一个最严重的威胁。虽然在干流两岸仍存在农业面源等污染,但水质监测表明,尚未对鱼类的生存产生影响。

项目团队通过多年的努力,成功参与推动了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10月发布了长期有效的绥芬河十月禁渔期的通告。从那时起,项目通过建立渔民档案、了解不同的捕鱼方式、分析行为动机、识别高风险非法捕捞点以及将部分渔民发展成为巡护志愿者,掌握了每年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情况,以及非法捕捞后大马哈鱼的流向。绥芬河干流虽因政府增殖放流项目中止以及执法权移交后的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导致非法捕捞现象较2022年之前有加重趋势,但项目每年都仍通过在河边多处布置条幅、发放禁渔海报、在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公示举报电话、组织志愿者巡河、举报非法捕鱼设网及非法买卖,协助当地渔政和公安部门的执法,对非法捕捞起到了一定的威慑和减缓作用。此外,项目还通过与边防部队的合作,有效杜绝了绥芬河干流下游2公里和一级支流——胡布图河(界河)中的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