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莲
Saussurea involucrata
野生药用雪莲的利用、贸易形式和保护路径探索
项目编号
2024010491B
项目类型
笃行计划项目(团体类)
项目申请资金总额
99850.00 元
项目计划配套总额
31700.00 元
质兰实际资助总额
99850.00 元
项目实际配套总额
31719.00 元
项目执行周期
2024-04 至 2025-03(第1年)
结项通过时间
2025-05-22
是否予以连续资助
项目执行人
赵晶晶(中山大学生态学院)
受益生态系统类型
森林
保护议题
减少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涉及省份及自治区
青海、新疆
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阿尔泰山区、天山—准葛尔盆地西南边缘区、喜马拉雅山东南区
项目摘要
在民族医药中,雪莲泛指菊科风毛菊属雪莲亚属和需兔子亚属的数十个物种,它们分布在中国西部的高山地区,均为多年生且只开一次花的草本植物,也是中药、维药、藏药、蒙药和哈药中的传统药材。由于受到气候变化、贸易和过度采挖的影响,雪莲物种中已有六个物种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受到法律的保护与监管。然而,在实际贸易中人们常常不区分具体物种,有些物种可能会由于贸易的威胁,而被过度采挖,面临灭绝的风险,但目前对雪莲物种的利用和贸易情况仍不清楚。因此,本项目旨在对民族医药所涉及的八种主要雪莲物种进行贸易调查,通过收集相关数据信息,为管理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执法措施、政策建议和保护方法提供科学参考,从而促进濒危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资助理由
被誉为“雪山仙草”的“雪莲”是中药及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和哈萨克族等民族传统医药的习用药材,包括了风毛菊属(Saussurea spp.)下雪莲亚属和雪兔子亚属中的诸多物种。传统上,当地人会优先使用本地产雪莲资源,对物种的分辨也模糊。比如维药和哈药会混用雪莲花(也称雪莲/天山雪莲,S. involucrate)或阿尔泰雪莲 (S. orgaadayi);蒙药中除前两种雪莲外,还收录了水母雪兔子(S. medusa);藏药中的藏雪莲可能是三指雪兔子 (S. tridactyla)、水母雪兔子、雪兔子 (S. gossipiphora)或绵头雪兔子 (S. laniceps) 等数种雪兔子亚属的植物。我国有分布的雪莲亚属和雪兔子亚属物种有几十种。这些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通常在海拔2400米以上的山谷、高山砾石带和山坡岩缝中才能见到,数量稀少、生长缓慢,终其一生只开一次花。此类植物对生长环境有严苛要求,气候变化所导致的雪线上升使其适宜栖息地面积正不断萎缩。除民族传统医药外,成药业、日化行业、旅游业也在利用雪莲,商品贸易对其需求不断持续增长。一些研究机构自2000年起开始尝试人工培育雪莲,但技术上依然存在诸多瓶颈。项目申请团队前期的调查显示,市场上仍以野生个体为主。2021年,雪莲花、阿尔泰雪莲、巴朗山雪莲、绵头雪兔子、水母雪兔子、雪兔子六个物种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野外种群受法律保护与监管,采集需获得有关部门许可并严格遵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上的规定实施。

然而,由于雪莲分布偏远,不同物种间混用,行业利用多样,加之贸易链复杂难以溯源,利用和贸易对六种受保护的雪莲物种的具体影响尚不清晰,野外种群保护和监管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部分未列入保护名录的相似物种也有可能遭到不可持续的利用与贸易的威胁。因此,本项目拟重点针对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六种雪莲及常见利用的鼠麴雪兔子(S. gnaphalodes) 和三指雪兔子 (S. tridactyla),追踪调查其贸易和利用情况,梳理其利用类型及产品生产、市场流通和原料收购在内的贸易环节,通过访谈药厂和日化用品厂、贸易环节、林草部门、执法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其利用动机、利用方式、贸易用量和本地监管情况,并进一步根据其利用和贸易现状,探索可行的保护路径,减少非法采集和贸易。项目终审委员会认为,本项目的开展可为更准确地掌握药用雪莲的利用和贸易情况、评估其对野生资源的影响及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和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也可为其他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提供保护框架和参考,因此同意予以资助。
项目成果
项目评估委员会同意对该项目继续予以资助,并认为项目在第一个执行年内取得了如下重要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项目团队在新疆和青海,对31个具有代表性的省级、县级和乡级市场的贸易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记录了样品、货物陈列、存货销售、包装标签等信息。团队还通过访谈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和贸易商中几十位关键人物,了解了两省各级政府在植物采集、流通监管中的具体职责、审批执行流程、采集证办理与管理效果以及现存问题等情况,获取了“雪莲”及其替代物种的来源、销售模式、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及采购渠道等关键信息。

调查显示“雪莲”产品类型多样,主要可分为食品、药物和化妆护肤品三大类。雪莲花、阿尔泰雪莲、水母雪兔子等物种在新疆和青海两地,主要用于治疗关节骨痛和腰肌劳损等疾病,利用方式包括药酒炮制、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等。水母雪兔子在青海、西藏两地则被用作化妆品和中药的原料。项目发现参与“雪莲”贸易的主体包括了药店、药厂、化妆品厂、贸易商、采集者等不同类型。青海的“雪莲”贸易呈现较为典型 “产地—县级市场—省级市场—外省市场”这一逐级流通模式,而新疆则同时存在逐级流通与直接从产地流向外省市场的两种模式。项目还初步确定了新疆和青海两地“雪莲”贸易涉及的物种、贸易量和贸易强度。

在执法方面,项目发现青海和新疆两地在贸易监管上存在明显差异。新疆对“雪莲”贸易的监管较为严格,而青海则以冬虫夏草为执法重点,对其他二级保护植物监管较为宽松。此外,“雪莲”的采集、利用和贸易在执法监管方面存在一些监管漏洞和制度瓶颈,需针对性改进现有的监管措施。通过分析3000多条线上专利申请数据和几十家线上商铺的价格信息,项目发现“雪莲”相关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省份,而“雪莲”资源的主要分布地如新疆、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省区专利申请数量相对较少,且大多数专利在物种识别上存在不规范或模糊处理的情况,且存在资源原产地与专利产品研发地不匹配的现象。“雪莲”产品的线上与线下市场在价格上存在一定差异,信息透明度与价格稳定性仍有待提升。

本项目在第一个执行年中掌握了部分“雪莲”物种的利用形式与贸易现状,初步厘清了雪莲贸易链条与利益相关方关系,并揭示了“雪莲”保护面临的监管问题与挑战。这为未来全面评估八种“雪莲”的贸易现状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下一步深入分析利用和贸易对“雪莲”野外生存的影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