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
Sui Fenhe
绥芬河下游(东宁段)大马哈鱼综合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
2021070041C
项目类型
一般项目(机构类)
项目申请资金总额
194326.00 元
项目计划配套总额
1050.00 元
质兰实际资助总额
190468.25 元
项目实际配套总额
916.97 元
项目执行周期
2021-10 至 2023-01
结项通过时间
2023-02-27
项目执行机构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教育学会(负责人:高瑞睿)
受益生态系统类型
河流
保护议题
濒危/关键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
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
推动社区参与保护
涉及省份及自治区
黑龙江
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项目摘要
大马哈鱼是我国北方地区典型、珍稀的冷水性鱼类,是河流生态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和伞护种,现仅在绥芬河东宁段水域、图们江支流密江河发现有大马哈鱼洄游产卵。2021年初,马苏大马哈鱼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1年洄游不足10尾,普通大马哈鱼每年洄游数量在1500-2000尾左右,均已处于亟待保护状态。绥芬河东宁段已建有国家级大麻哈鱼、滩头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但两个保护地均没有管理团队。未有针对大马哈鱼和马苏大马哈鱼的特殊保护期或禁渔期。目标:为提升绥芬河下游水域大马哈鱼保护管理力度,恢复大马哈鱼种群数量,团队计划在三年内,推动绥芬河下游水域洄游期禁渔,推动设立大马哈鱼禁渔期和有效管理办法。方法:通过渔业资源调查结论为禁渔期设置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组建专家组、社会调查等汇总多方信息和意见,讨论制定符合地方情况的保护管理办法;通过志愿者团队,监督举报,普法宣传等为管理条例和禁渔期执法落地提供支持。期待成果:管理条例制定并被东宁市政府采纳和落实;公众知法能够自觉参与监督举报;举报均能得到执法部门回应,执法部门定期执法;绥芬河下游7公里河道内无非法捕鱼网和船只存在。
资助理由
项目评估委员会同意对该项目继续予以资助,并认为项目在第一个执行年中取得了如下重要成果和社会影响:

大马哈鱼是冷水性溯河产卵的洄游性鱼类,也是黑龙江流域山河湖海生命网络中的关键物种和重要的指示物种。在绥芬河的东宁段,每年都有大马哈鱼与马苏大马哈鱼洄游。2021年初,马苏大马哈鱼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其在2021年洄游的数量已不足10尾,而普通大马哈鱼近几年的洄游数量也只在1500-2000尾左右,均已处于亟待保护的状态。绥芬河的东宁段虽已建有国家级大麻哈鱼、滩头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但两个自然保护地均没有管理团队,也未有专门针对大马哈鱼和马苏大马哈鱼的特殊保护期或禁渔期。

团队通过春夏秋三季的鱼类资源调查,对绥芬河东宁段大马哈鱼的捕捞量、洄游量、面临的保护问题有了整体的把握,并通过渔民访谈、沿河关键社区的入户访谈以及与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初步确定了大马哈鱼保护的核心关键点,并提出了推动各方实现大马哈鱼洄游期有效禁渔的保护策略,为下一步的保护行动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第二个执行年中项目拟探索制定绥芬河下游水域大马哈鱼保护的综合监测方案,评估捕鱼对大马哈鱼种群的威胁,找到渔民行为转变的突破口,推动当地政府批示同意大马哈鱼洄游期禁渔,联合本地公众辅助执法部门加大对洄游期非法捕鱼的执法力度。
适用范围/项目成果
项目评估委员会认为项目在第二个执行年内取得了如下重要成果和社会影响:

在过去多年提交提案、保护建议和开展利益相关方工作的基础之上,借助国家大的环境政策的支持,项目团队成功参与推动了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在2022年发布了长期有效的绥芬河十月禁渔期的通告,并在当年的禁渔期内,通过在河边多处布置条幅、发放禁渔海报、公示举报电话、组织志愿者巡河、举报非法捕鱼设网及非法买卖,协助当地渔政、公安部门和边防部队加强了执法,推动了禁渔期政策的落地。此外,团队还抓住了本地渔民期望持续开展大马哈鱼增值放流的需求,获得了渔民的信任与支持,培养了至少7位核心志愿者,并从渔民那里获得了许多与大马哈鱼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的本土知识与信息。团队还通过开展2021和2022年秋季及2022年春夏季的鱼类资源调查、2022年的水位和水质持续监测,进一步掌握了绥芬河在不同时间段和河流段的水质和渔业资源状况,确定了主要的威胁因子,并根据团队的自身情况制定了初步的全年河流监测方案。